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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后年起禁保健品以"保健药品"名称销售

孙传炜 (2002-08-21)

  中国将从后年起,禁止保健品以“保健药品”为名生产销售,所有保健品必须改以“药品”、“保健食品”或“食品”的名称进入市场。

  中国媒体报道,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决定取消代表保健药品的“药健字”批准文号,在2004年1月1日以后,市场上所有的“药健字”号保健药品如在市场上流通销售,将作为假药处理。

  药监局也将从明年1月1日起,停止发出新的“药健字”批准文号。

  至于已经获得“药健字”批准文号的产品,如果符合药品的审批条件,药监局将改发代表药品的“药准字”文号。如果不符合药品条件,厂商也可以转而向卫生部申请“食健字”文号,或“食准字”文号。三者的条件都不符合的,则将无法继续生产销售。

  据有关人士介绍,中国当局目前把食用品分为四大类来管理,即药品、保健药品、保健食品、食品。“药准字”文号代表药品,申请此类文号的条件最为严格。“药健字”文号产品,即保健药品,实际上就是中药保健品。“食健字”文号代表保健食品,主要功能是强身健体,补充营养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。“食准字”文号代表食品,如快熟面、饼干等。其中,保健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实质区别不大。

  在新加坡和日本引起大量负面报道的Slim 10或御芝堂减肥胶囊,属于保健食品类,而不是即将废除的保健药品类。

  中国卫生部最近的一份调查发现,和保健食品市场一样,中国国内的部分保健药品存在着夸大功效宣传、添加不良成分等问题。据了解,当局取消保健药品这个分类的一大原因,是为了执行新药品管理法的一些规定,取消地方药品标准。

  过去,中药保健品一直是按地方标准来审批,各地审批的尺度不同,造成中国保健品市场良莠不齐。个别厂商在保健药品中添加违禁品,来加强药力和效果。结果,消费者服用产品后健康受到危害的消息时有所闻。

《联合早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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